释义 |
法律分析:将行车记录仪记录凭证+车牌号提交给交警部门跟进处理。如遇到恶意别车,强行变道等违法行为,可直接报警求助。可提交行车记录仪的记录作为举报证据,将车辆违法行为的视频和车牌号发给交警部门,由交警介入调查。视频会还原最真实的路况信息,确保不存在污蔑等情况产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途行驶,不得有下列做法: (一)倒车、逆向行驶、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行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行车道或者降速行车道上超车;(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行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五)试车或者学习行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