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乡镇监察办公室是县监委的派出监察机构。 乡镇纪检办公室主要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 乡镇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依据县监委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重点是日常监督。赋予必要的监察权限,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将更好地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全覆盖。 县监委派出各乡镇监察办公室的成立,整合了监督合力、提高了监督效力、强化了监督震慑力,进一步延伸监察监督的“神经末梢”,明确“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如何评价监督”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一条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