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2019年1月1日起,失业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即1440元/月)。 法律依据: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第二十五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订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 第二十六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患病需住院治疗的,报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到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予一次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