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