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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警察体检项目及标准
释义
    一、司法警察体检项目及标准
    第一条 裸眼视力低于4.8,则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裸眼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面容受损,包括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有疾病特征的面部(如五官畸形、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耳语单侧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_c_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注:劳动教养已经被废除)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公安”广义上是指人民警察,分为公安部门管理的公安警察(狭义“公安”,包括治安警、户籍警、刑警、交警等)、国家安全部门管理的国家安全警察、司法行政系统的监狱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五大类。
    人民警察队伍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也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长期以来,人民警察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用辛勤的汗水乃至宝贵的鲜血和生命,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
    二、人民警察的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游行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第一条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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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