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营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1、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保险怎么赔偿营养费,陪护费,误工费 1、营养费按照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院出具的意见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确定; 3、陪护费按照陪护人员误工减少的收入或当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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