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释义
    

法律主观: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被认定为是对不特定人的 要约 。其构成要件如下: 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 2.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 3.须完成一定的行为。这是广告人负担给付报酬义务的前提条件。对行为是否完成的认定,应依行为的性质而定。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