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户口本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的,需要将名字变更为一致后,再 办理结婚证 。 2、办理结婚时,需要向 婚姻登记机关 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如果户口本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定结婚人的身份,不能 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