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与购买时间无关,婚前购买且房产证不登记夫妻名字为个人财产,登记则为共同财产。婚后购买有情况可视为个人财产,如个人购买或父母出资并只登记一方名字。 法律分析 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与购买时间长短无关。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则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只要房产证没有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并非全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1.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全款还是按揭),房产证登记了购买方的名字; 2. 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房产证只登记了购买方的名字; 3. 婚后一方的父母支付了首付款,并登记在购买方名下,购买方用个人财产还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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