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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由
释义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并加强舆论监督。
    一、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二、法律援助意义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2、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
    3、法律援助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4、法律援助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法律援助存在缺点
    1、经费严重短缺。
    2、人员远远不足。
    3、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还不够大。
    4、县级地方的法律援助工作前景甚忧。
    5、现有的法律援助主要还局限在诉讼领域,即帮人打官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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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19: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