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左让右转弯让直行顺口溜口诀 |
释义 | 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弯让右转弯吗 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不是左转弯让右转弯,而是右转弯让左转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弯让右转弯吗 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不是左转弯让右转弯,而是右转弯让左转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转弯让直行的责任判定 转弯让直行的责任判定:1、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2、无红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转弯让直行的责任怎么划分 转弯让直行的责任判定: 1、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2、无红绿灯时,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直行撞左转弯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该内容由 李乔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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