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用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国家在法律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