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概述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都有什么呢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分别有:当事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其他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事由;其他法定条件等。成立的条件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其他法定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要件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3.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合同的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截图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是:1.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333.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结语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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