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持票人未能在到期日及其后的法定期间内支付,将失去追索权,追索金额包括利息,但不能在到期日前追索。1、若持票人未能在到期日及其后的法定期间内提示付款,则将失去对前手的追索权。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其追索金额应包括自到期日开始计算的利息。 3、持票人在到期日之前不得行使付款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三条 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第二十五条 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 (一)见票即付; (二)定日付款; (三)出票后定期付款; (四)见票后定期付款。 前款规定的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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