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给个人转劳务费要交税吗 |
释义 | 公司给个人转劳务费要交税,劳务费缴税方式如下: 1、如果对方提供了劳务发票,可以根据发票直接入帐。提供劳务发票,不用做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2、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劳务发票,单位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3、劳务费可以税前扣除。劳务费一般指人工费,就是公司请公司以外的人为你公司服务的费用,例如物业管理、装卸搬运、修缮维护以及临时雇佣等,按照所从事的工作分别归入相应的科目核算。如果有一部份临时工的工资每月都是固定的,那么可以和正式职工的工资做在一起,如果临时工工资不是固定的,那么这部份工资只能做为费用入帐,不能入工资帐。 劳务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1、个人劳务费800元以内的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2、劳务费扣除800到4000,800后20%计算,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3、劳务费扣除800-4000。 4、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上所述,公司给个人转劳务费,个人需要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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