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信用修复服务是指依法为其信用历史记录中存在的误报、漏报、失信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纠错和修复的公共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享有信用权利,信用记录应当真实记录,不得损害个人名誉和财产利益。若个人信用受到误报、漏报、失信等情况影响,可以向信用修复机构申请修复服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七条 个人享有信用权利,信用记录应当真实记录,不得损害个人名誉和财产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 个人信用受到误报、漏报、失信等情况影响,可以向信用修复机构申请修复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征信机构应当向被查询个人提供信用报告,并在信用报告中注明本身和信用报告使用者的名称、查询原因、查询时间等信息。被查询个人认为信用报告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征信机构予以更正,并向申请人提供更正后的信用报告;征信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正并通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