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工退休的当月是有公积金的。退休当月还在上班,也就还要交社保与公积金。根据法律规定,当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退休,不是指个人的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是指成功办理退休手续后。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