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公安厅国保总队级别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省厅一般下属各总队,应享受实职副厅级待遇,但根据公安部“从优待警”的规定,现在有的地方已经对各总队队长,实行了享受虚职正厅级待遇。 现役的消防总队是享受正师级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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