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 的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需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一般通过 继承权公证 进行 房屋过户 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公证费、房产价值评估费、合同 印花税 、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等。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 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有 遗嘱 的,按照 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客观: 《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