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社保怎么弄增员 |
释义 | 办理社保增员手续: 一、企业填写由职工签字的《常熟市用人单位用工登记表(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增员)用工登记表》(一式二份),携带《江苏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件,新参保人员带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至所属地镇(管理区)劳动保障所“用工备案窗口”办理用工备案(增员)手续; 二、所在地镇(管理区)劳动保障所经办人查验《用工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后进行增员,同时为新办人员制发放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历、卡”(工本费20元)。 办理减员手续: 第一,企业应于每月20日前,填写由职工签字的《常熟市用人单位退工(减员)登记表》(一式三份),至所在地镇(区)劳动保障所或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科窗口办理退工(减员)手续。 第二,减员成功后在《常熟市用人单位退工(减员)登记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和日期章后,一份经办机构留存,二份返还企业。 注:企业可申请开通“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社保增(减)员操作。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应持《退工登记表》、职工《就业登记证》、《企业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书》、企业支付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凭证、职工档案等材料至社保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审核支付”窗口办理退工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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