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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跟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释义
    一个人不可以同时和两家公司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之外一个人是不可以在两家不同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
    一个人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任意一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一、重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可以重复签订,即不能和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各用人单位没有异议,法律上是允许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存在很大的区别:
    1、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的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可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可以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协议约定;而全日制用工,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其他的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试用期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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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