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绝录口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是可以拒绝录口供的,但公安机关传唤的,嫌疑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不到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