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退回派出所是代表没事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案件在被退回到公安局,也就说明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去给嫌疑人定罪,也就不符合起诉的条件,退回到公安就也就要求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当然退回补充侦查也是有次数限定的,最多两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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