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纠纷原告是否必须到庭 |
释义 | 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纠纷原告必须到庭,抚养费纠纷属于个人人身关系案件。离婚后可通过协商或诉讼变更孩子抚养权,需满足法定条件。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将受到处理。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纠纷原告是否必须到庭 是的。 抚养费纠纷涉及到个人人身关系,因此这类案件属于是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开庭审判时被告应当参加庭审,不能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变更孩子抚养权: 第一,孩子父母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重新约定抚养费、探视权等内容,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现实生活中,因变更抚养权之后要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人员会通知说要先通过公证来变更,办理公证时,还需要提交身份证明、离婚证、孩子身份信息、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第二,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要符合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不然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另外,变更抚养权只能通过协商变更和诉讼变更,没有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抚养权,出现这些情况将按照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方式有如下: 1、带走孩子有正当理由的,应该通过起诉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由法院确定是否变更抚养关系。 2、孩子因受歧视、虐待等原因,自己躲避到另一方家中,表示不愿意再跟抚养方生活,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子女起诉,要求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带走孩子没有正当理由,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法院会对带走孩子一方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要通过合法的方式,避免被追究责任。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结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抚养权纠纷原告必须到庭。由于抚养费纠纷属于个人人身关系,被告在开庭审判时应当亲自参加庭审,不能委托律师代理。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或诉讼变更的方式进行,但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在变更孩子抚养权时,应遵守法定程序,避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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