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地方法院只要看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而“高考移民”问题暂未纳入法律,因此无法依据审查相关规定、是否符合上位法精神来认定。而从民众广泛认同的角度上来说,只要是非原住民在高考分数线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想要参考,基本上就符合了“高考移民”的特征。但实际上,由于各省市的管理规定不同,实际上“非原住民”的判断方法并不可取,多数地方政府查处“高考移民”均按学籍政策、高考报名简章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三十六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