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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房产税的征收
释义
    (一)个人房产税征收的对象
    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个人房产税征收的范围
    个人房产税主要是针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房屋。
    (三)个人房产税税收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的计算: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的计算: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四)个人房产税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五)个人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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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