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不可预见如何理解 |
释义 | 不可预见是不可抗力的因素之一,1、不可预见性: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2、不可避免性: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举措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3、不可克服性: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的延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判森陪律另有规章的,依照其规章。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掘蠢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举措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春棚、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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