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包资质报审需要资料: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书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注册证及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安全员证及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施工机具设备检测报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 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