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人到榕城通办理点,提交材料办理;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持预约凭证到原办理点取卡。遇节假日取卡时间顺延。办理材料:1、申办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或其复印件;2、学生证或学校证明;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注:内容需包括学生姓名、入学时间、本人相片和证明开具日期,并在相片处加盖学校公章,小学生可不用提供学校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