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户口要1000块钱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当事人的资料,分析如下: 1,派出所上户口,原则上,是不需要缴纳除了工本费外的任何费用的; 2,对方要收取1000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出具相关的文件; 3,如果对方无理由收取的,当事人可以记下具体经办人员的工号,并向其上级领导反映; 4,也可以通过派出所设立的意见箱,投诉对方; 5,如果其上级领导的解释,不能令当事人信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部门反映; 6,还可以向当地的政府信访局(或者市长信箱)反映情况; 7,还可以打电话寻求当地新闻媒体的关注; 8,如果上述都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去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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