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公司一定需要开立公户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新成立的公司必须办理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全称对公结算账户,又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公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各有各的用途。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都是通过各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的。但是对公结算账户的存取款比较麻烦,存款必须要填现金缴款单,取款要填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支票并加盖与银行留存的印鉴相符的公/私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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