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想要知道公司是否偷税漏税,可以看公司是否具有以下的行为: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 1、明销暗记。 2、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 3、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 4、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 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如果发生偷税漏税的情况,也呼吁大家能够积极的举报这种不良的行为,一般可以采用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网站举报等方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