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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分户都需要谁到场
释义
    需要本人到场,
    1、填写姓名变更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已满十八周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具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走的地区由派出所向上级部门申请签字,具体要依据当地规定执行)。
    5、公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超过16周岁要求更改姓名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十八周岁无此步骤。
    一、无犯罪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证件
    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需要材料:1.本人申请书;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3.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4.本人居民身份证;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改名需要本人到场吗
    改名需要本人到场,改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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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