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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件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现在是不可以异地补办结婚证的,补办结婚证是需要到户籍地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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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