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名字。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也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夫妻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如对共同财产进行实物分割、价金分割或作价补偿。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签名的债务和婚姻期间个人名义的家庭生活需要债务。 法律分析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属于共同房产的情况: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法如下: 1、实物分割。就是对财产根据双方应得份额分割财产; 2、价金分割。就是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就是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涉及到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名字或者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评估、竞价或拍卖等方式进行分配。另外,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根据双方应得份额进行分割,可以采取实物分割、价金分割或作价补偿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