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泰安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泰安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二、泰安市居住证申请资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居住地址、就业等证明材料。 要申领居住证,公民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和相关材料的出具人要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条例中明确规定,如果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骗领的居住证也将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三、泰安市办理居住证的好处有哪些 1.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参加中高考; 2.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3.享受法律援助; 4.参加社保; 5.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和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 7.办理出入境证件、换补领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8.办驾驶证、机动车登记; 9.办理生育服务证; 10.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 11.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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