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动离职跟辞职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区别点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包括运用主体和适用原因等等。当然不管是自动离职还是辞职,其实最终都是会解除劳动合同,而此时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而导致合同的解除,此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做出相应的赔偿。 一、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辞职 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辞职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此时并不需要单位的批准;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此时是属于合法解除,不需要赔偿公司。 二、不辞职离职可以扣多少工资 不办理离职手续,就无法结清工资,属于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有工资,但是由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所以没办法结算工资。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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