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仅取决于双方是否患有抑郁症? |
释义 | 抑郁症不是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法院不能因抑郁症判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离婚管辖规定包括住所地离婚、华侨离婚、国内外居住地离婚等情况。若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可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一、抑郁症,法院能判离婚吗 1、不能因抑郁症而判处离婚。抑郁症不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没有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人民法院不能因抑郁症判处夫妻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二、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抑郁症不是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法院不能因抑郁症而判处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离婚管辖有特别规定,如离婚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等。若国外离婚判决不被国内承认,可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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