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根据投保人的健康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如果发现投保人有高血压病史等慢性病,可能会拒绝赔付或加价收取保费。针对此情况,投保人可以考虑重新购买其他的保险产品。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人根据投保人告知的有关情况核定保险费率和保险责任。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应当依据约定要求投保人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4.《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核定赔款数额,履行赔款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或者请求采取补救措施;因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时应及时核定赔款数额并履行赔款义务。如果投保人因高血压病史等慢性病被拒赔,可以考虑重新购买其他的保险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