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珠海户口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珠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自有住房或者租赁住房等,需要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有稳定的工作或者经商经营活动,需要提供在珠海工作的单位或者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合法婚姻、子女关系等家庭关系,需要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没有违法犯罪记录,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5、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需要提供个人信用证明、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珠海户口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异,但一般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住房证明材料; 3、户口迁移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等与工作、居住相关的证明材料; 4、子女的出生证明、入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子女); 5、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如疾病证明等。 综上所述,不同情况下可能会有不同的材料要求,如申请人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居民等。因此,具体申请珠海户口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建议前往当地公安局或户政部门进行咨询和查询。 【法律依据】: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第五条 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迁入户口: (一)结婚满五年的配偶。 (二)户口在外地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 (三)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生活的父母亲,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子女落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