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是必须面对面进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面对面进行,而是视具体情况而定。律师会见方式可以通过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国家安全、刑事案件等重大案件,会有限制律师会见的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有权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进行会见,进行询问、调查和收集证据,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可以在被告人的授权下,对案件材料进行查询和复制,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对被告人进行会见,并提出辩护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障被收监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与律师的会见权利,律师会见应当有保密措施。”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不一定必须面对面进行,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有限制律师会见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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