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