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哪个? |
释义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市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2、负责全市监理、检测行业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日常管理。 3、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日常质量监督指导。 4、负责对区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进行考核。 5、负责组织市级施工工法的初审工作。 6、负责受理和督促处理工程质量投诉。 7、负责市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8、掌握全市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筑安装工程质保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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