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联合收割机,通过中间人联系合作社。当时没有签合同是口头协议。现在中间人不出面,合作社也不给我钱 |
释义 | 无合同合作产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1、可以协商解决,先就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和解协议,按照双方的协商方案处理;2、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请第三方介入调解或者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的具体方式又包括社会团体仲裁,社会团体仲裁指的是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对于现在或者是将来会发生的一定的合同纠纷,由社会团体以内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该种仲裁的裁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广义上的民间仲裁,也是包含该种仲裁在内的;3、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你好,我没有签合同就给了钱朋友股票。当时她说不合适可以退钱。现在合同和她描述的分红不匹配,所以现在她想退钱。现在她直接说不退 法律分析:可以退的,如果对方不退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你好,我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给了钱朋友。当时她说如果不合适,可以退钱。现在合同和她描述的分红不匹配,现在想退钱。现在她直接说不退 法律分析:可以退的。您与对方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对于退费的事由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如果签订了合同的话,解除合同的明细可以根据合同内容规定进行,一般会扣除点违约金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人都做过货。当时还有5000余款没有合同,现在电话也不接,信息也不回 合同款要不回来的处理办法:1、当事人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方不支付合同款的违约行为;2、经法院认可后,当事人可持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在别人身上做货。还有5000余款当时没有合同,现在电话也不接,信息也不回 法律分析:与对方协商不成,有相关证据的话可以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钱款,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你好,我是煤炭制造商。我口头把煤卖给别人500多吨,但合同是432元一吨。现在对方不承认是500吨买的。我起诉我把多余的钱还给他,说多给我钱 法律分析:可以与合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王献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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