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西肿瘤医院报销比例为55%至60%。 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三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今年,山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1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取消大病保险分段补偿办法,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统一按75%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报销的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至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至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达到70%。 综上所述,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