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房屋买卖的程序如下:1、经过协商一致,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各自履行支付房款、交付房屋的义务;3、缴纳相关税款;4、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