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尿毒症免责拒赔是否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公信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若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付义务,应当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对于重疾险来说,尿毒症是一种列入重疾范围的疾病,若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尿毒症免责,且免责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行为是合法的。但如果免责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则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公开保险产品的条款,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未在保险合同中说明或者未进行充分提示,致使保险人难以理解或者误解保险合同的,不得以该标的或者情况免除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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