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1、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2、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3、逸仙高架路(全线); 4、沪闵高架路(全线); 5、中环路(全线); 6、华夏高架路(全线); 7、罗山高架路(全线); 8、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9、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10、南浦大桥; 11、卢浦大桥; 12、延安东路隧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