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给人,那个人给的利息是高利贷,现在钱要不上来,利息也没给,可以报案了? |
释义 | 借钱给别人放高利贷的,该债务只有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可以要回来,因为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她已给利息唯由,借钱不还? 借钱可以不还利息的情形包括:1、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款对于约定利息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3、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不支付。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别人向我借钱三年,利息不及时给,是不是可以起诉对方 别人起诉欠钱不还钱的应当积极应诉,可以与对方协商延期还款,否则对于逾期不还款的情况,借款人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高利贷利息是多少,利息多少算高 一、高利贷的利息标准是什么1、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百分之三十六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百分之一百至百分之二百。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高利贷的处罚标准有哪些高利贷的处罚标准如下: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谈恋爱的时候借钱给他了,现在分手,他到现在也没有还钱给我,也不打欠条怎么办? 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男女朋友之间借钱的,可以写借条,并将借条保存好,以防止后期对方不还款。借条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主要证据,在和对方协商不还款的情形的,可以作为主要证据起诉法院要求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以前找朋友借钱没有合同,也没说利息,他现在问我要利息怎么办 债权人要追讨利息,可以采取与对方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起诉的方式,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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