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未满16周岁发生性违法吗 |
释义 | 若女方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且是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则不犯: 若男性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则触犯刑法,构成强奸罪: 若女性未满十四周岁,则无论其是否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都触犯了《刑法》,构成强奸罪。 和未满16周岁的人发生性关系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其具体年龄和是否自愿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跟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无论是否自愿,都涉嫌强奸罪; 2、跟十四周岁以上、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如果对方是自愿的,一般不涉及犯罪; 3、跟十四周岁以上、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如果对方不是自愿的,而是因为受到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其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而发生性关系的,也构成强奸罪。 上述情形构成强奸罪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跟十四周岁以上、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侵犯了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该未成年人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而发生性关系的; 2、主体为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 有的不顾一切进行剧烈的反抗; 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 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 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 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 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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